危险废物综合处置

发布时间:

2023/03/27 21:56

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短板,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到2025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趋于合理。

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等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新表面处理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铝灰渣等危废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原则上不再批准新(扩)建以外省、市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项目

在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方面,将着力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开展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试点及转运服务;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千子山再生资源综合处置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开展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试点;强化废物管控,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补齐含油金属屑、二次铝灰、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废盐综合利用、飞灰综合利用、表面处理行业污泥和废酸综合利用等方面短板,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市域内的处置需求。需进一步降低填埋率,提高综合利用率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综合利用与处置单位工程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管理;产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设施参照本文件执行;有特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专用标准的,同时执行专用标准。不适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宁波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不再批准新(扩)建以外省、市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项目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年处置11万吨(一期)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年处置6万吨红渣、灵宝汇鑫矿业年综合利用9436吨锌冶炼渣项目全部获省批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推进小微企业集中回收试点、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建立小微企业集中回收试点企业2家,全年共收集转运小量危险废物吨。废铅蓄电池回收二类试点单位3家,一类试点单位24家,共集中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吨。有效解决了小量危险废物及废铅蓄电池转运不及时,环境风险高、处置成本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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